当前位置:首页>资讯聚焦 > 要闻在线 > 正文

“木兰有约”春天绽放 法制宣讲深入人心--固安县妇联开展“木兰有约”法制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29 08:59:38
分享到:
  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家庭和谐,3月25日,固安县妇联与总工会联合开展了“木兰有约”法制宣讲活动。县妇联副主席张立芳、县总工会副主席王静、县妇联挂职副主席孙翠、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侯波出席了活动,来自县税务局的50余名女干部职工参加了活动。
  县妇联副主席张立芳同志发表讲话,她要求,一要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好女性弱势群体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女性在家庭生活的特殊作用;二要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只有家庭矛盾得到良好的解决才能实现家和万事兴;三要创新“木兰有约”普法宣讲的形式,增强宣讲的针对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讲座邀请了“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的王卫华检察官,杨倩法官,王娟律师为大家授课。三名讲师以饱满的热情、丰富的经验,讲解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修改要点结合具体案例逐条进行详细讲解,使大家对《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对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贴近日常生活的热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现场干部职工积极与讲师们进行互动,主办方为积极答题的干部职工发放了小礼品,大家热情高涨,活动现场气氛轻松热烈。
  通过举办讲座,进一步提升了与会女税务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加深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理解,增强了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点赞

已收到4个赞

分享到:
相关关键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