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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 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7 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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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7月6日上午,固安县检察院与县妇联联合建立了首个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合作机制联签仪式在固安县检察院举行,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欣,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艳玲共同签署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县妇联党组成员王泽侠、县检察院未检组组长田卫红和县妇联维权干部、未检干警参加了联签仪式。

  合作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合作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开展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教育、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四方面的内容,就建立案件线索共享机制、联合救助帮扶机制、联合调查评估机制、共同化解矛盾机制、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机制、共同维护妇女权益机制、定期会商机制、联络员及培训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联签仪式上,妇、检双方就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合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固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欣表示,固安县检察院将更加深入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妇女儿童保护的热点问题,完善办案机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与妇联组织共同努力推动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
  县妇联主席张艳玲表示,县检察院创新开展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了县检察院司法为民的情怀和责任担当。县检察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工作更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县妇联将通过这次合作,与县检察院多沟通、多交流,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优势,突出重点,深度融合,形成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为固安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建立,旨在加强妇、检工作交流,形成信息互通共享,在案件查办的同时,积极开展涉案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和权益保护,构建立体化权益保障体系。县妇联与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建立健全配合协作机制,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全面、综合、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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