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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实施“两纲”“两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11-13 15: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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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实施“两纲”“两规”情况汇报
 
        近年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努力提高女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加大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案中落实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活动,用心呵护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所承担的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畴;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检察官的女性比例达到30%;扩大为妇女实施法律援助的范围,不断提高对妇女实施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建立并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司法体系,为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法对儿童实施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进一步满足儿童的特殊需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犯罪的比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 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未检办案组织专业化水平
        2013年4月8日,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正式揭牌成立。2019年9月2日,在内设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廊坊市院成立第八检察部,基层院成立未检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2020年3月,全市11个基层院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加强未检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提供支撑。
        (二) 依法规范办案,落实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
一是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2017年至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批准逮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282人,起诉326人;批准逮捕涉及校园暴力犯罪案件15人,起诉20人,未检部门在办案中严格审查事实证据,有力指控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挽救“问题”青少年,助力他们重新回归社会。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82名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明显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他们误入歧途、滑向违法犯罪深渊时将其拉回正常的人生轨道。例如,2017年,三河市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摩托车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3人均系在校高中生,案发后,三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主动将盗窃的摩托车已经归还给被害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办案检察官充分考量,认为三人系初犯、偶犯,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三名犯罪嫌疑人回到学校努力学习,通过勤奋刻苦考取了大学,回归正途。三是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和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理念,将教育预防贯穿工作始终,对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报告等必要程序性制度做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对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等可选择程序性制度不断探索完善。2017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社会调查294人,法律援助240人,听取辩护人意见348次,心理疏导1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庭审教育169人,犯罪记录封存167人,合适成年人到场96人。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对需要帮助的被害人,检察机关积极联系政法部门,积极实施救助,2017年以来,共对四名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专项救助资金17万元,给被害人困苦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希望。
        (三) 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2018年10月,高检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为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廊坊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制定《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情况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市委,得到了市委书记冯韶慧的肯定。同时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举行联席会议,通过采取送达、会签、座谈等形式,将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到实处。二是开展法治宣讲。借助“六一儿童节”、“九月开学季”、“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采取“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木兰有约”“家长课堂”等措施,深入学校、走进幼儿园,开展各种法治宣传,不断提升预防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效果。市检察院精心制作的以“预防性侵” “抵制校园欺凌”|“网络安全”为主题的三部儿童动漫片,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时予以播放,得到了学校、家长的一致赞誉。三是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按照省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积极合作,推进两级院院领导、未检干警到中小学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目前全市60名院领导及18名未检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到学校开展宪法宣传、预防性侵害、护航青春、对校园欺凌说不等专题讲座近100场,受到师生欢迎。
        (四) 健全配套机制,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格局
        廊坊市院在加强执法办案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一是大力建设未检专门办案区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2017年11月在廊坊法治宣教中心建立了现代化的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基地以“互动、生动、体验”为设计理念,通过声、光、电和现场体验展示方式,向到访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普及法制知识,目前已接待学生群体参观3万余人次。未检办案区是集办案、会见、宣告、帮教、心理疏导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未检办案区,设置有讯问室、询问室、心理咨询室、情绪疏导室、听证宣告室、帮教室,配备心理沙盘、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设备。二是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针对本地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影响未成年人特殊法律制度及政策落实的实际问题,廊坊市检察院先后与共青团廊坊市委、廊坊市妇女联合会会签了《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通知》,旨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三是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市检察院经与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沟通,制定《关于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实行“一站式”取证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并要求全市11个基层院均建立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 “一站式询问区”,努力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切实提高一次询问的比例,以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进一步提升我市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水平。
        (五)市院妇女情况。市检察院现有政法编制122名,其中干部114人,女干部26人,占干部总数22.81%;副科级女干部16人,占女干部比例61.54%,占干部总比例14.04%。市院有检察官41人,女检察官12名,占检察官的比例为29.27%,女检察官占干部总人数比例为10.53%。今年,市院新进入事业编制人员15人,其中女同志12人,占比80%。总体情况干部,我院女性干警比例逐渐增加,副科级女干部占比优于男性副科级占比,女检察官比例逐年提高。市院同时加大对女性干警关爱,在三八节等重要节假日举行活动,为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特殊予以关照。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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